2008年5月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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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浙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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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车主杀死交通事故被害人一审被判死缓
余春红 钟法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萧山运输个体户章红彩掐死车祸受害人案进行一审宣判(本报4月15日曾作报道)。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章红彩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该判决中,法院采纳了要求从宽处罚的部分辩护意见。
2007年11月20日凌晨4时多,章红彩去了医院,在被害人丁志灿的病房内将丁掐死在病床上。
案发后章红彩亲属与被害人丁志灿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并履行,章红彩归案后有悔罪表现等要求从宽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并认为“章红彩尚不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